兒童的身高可能影響著他們日後的發展,但不少家長卻認為,孩子的高度會在發育後改變,不用過分憂慮。有醫生指出,出生小於胎齡的兒童,出現矮小症的機會較高,而矮小症可透過注射生長激素改善,不過若錯過黃金時間,則無法挽回。
按照醫學定義,兒童身材矮小,是指身高低於生長圖表的百分之三,即例如7 歲兒童男孩若身高不足108厘米,或女孩不足109厘米,即算身材矮小(見表)。矮小症可分為非病理及病理性兩種。非病理性原因較為單純,包括遺傳自家族、遲發育及原因不明等。至於病理性原因則相對複雜,比較常見如出生小於胎齡、患有先天性疾病、慢性疾病或內分泌疾病如生長激素或甲狀腺淚素不足,而營養不良等,亦是常見的原因。
身材矮小定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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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年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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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 身材矮小定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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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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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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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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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95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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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94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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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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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00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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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98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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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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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04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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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04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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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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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08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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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09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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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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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13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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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15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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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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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18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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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20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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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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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24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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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126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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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鄭碧純醫生
出生時小於胎齡
兒科醫生鄭碧純表示,所謂出生小於胎齡是指37週出生的嬰兒,但其出體重少於2.5公斤或身長不足47厘米的嬰兒。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,估計在2008年約有78,700名嬰出生,當中大概有3%即約2,300名嬰兒屬於出生時小於胎齡。大部分出生小於胎齡的嬰兒會在出生後的6至12個月會出現追趕性生長,不過約有10至15%的孩子在兩歲時仍未追回正常的生長曲線。
鄭碧純指出,身形矮小會對兒童的情緒、心智及社交發展構成負面影響,過去更有研究發現,這些兒童在成年後出現代謝綜合症即高血壓、肥胖和糖尿病的風險較常人為高。她指出,要改善兒童身材矮小,可注射以基因合成技術生產,俗稱「增高針」的生長激素。
3年可高4厘米
生長激素需每晚睡前作皮下注射,鄭碧純稱,研究顯示3歲至11歲,出世時小於胎齡的兒童,接受3年至5年注射,身高可增加4厘米至7 厘米, 7 年至8 年療程則可增加1 1至1 4厘米。不過激素可能會出現輕微副作用,如生長痛、短暫腳腫,若發育期間用藥有機會出現脊椎側彎,此外,藥費不菲,以一名體重20公斤的7歲兒童為例,一年療程約5至10萬元。
鄭碧純指出,「一般家長對兒童身高不太緊,以為現時仍未時候標高。」他強調,未發育兒童每年最少應長高4 至6 厘米,若未到達以上水平,便應求診,因愈早開始接受治療,效果會愈顯著。不過一旦過了發育階段,即使再用藥,亦不會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