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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17日 星期六
 
健康創富 | 健康問答
 
Vol. 133 2011年12月

歡迎讀者來信詢問健康問題,本欄會找《健康創富》的顧問醫生或相關的專科醫生代為解答。

 
子宮傷口癒合可再次生育

本人現懷第二胎,但第一胎是剖腹生產的,那麼第二胎也要剖腹生產嗎?另外,本人兩胎之間的相隔時間為1年半,若採用自然分娩,會否令傷口容易爆開?
 


若媽媽第一胎採用剖腹生產,第二胎不一定同樣需要剖腹生產。孕婦於36周時會做產前檢查,如果沒有發現任何不利因素,例如胎兒窘迫、胎位不正、骨盆狹窄、胎兒過大及臍帶問題等,大多會採用自然分娩(約40%至50%)。不過,若曾有子宮傷口的,仍有約1%傷口爆裂的風險。

 

至於兩胎之間的相隔時間,並不是重要的考慮因素。一般來說,只要傷口癒合就可再次生育,也即是約6個月,而兩胎之間的相隔時間至少為10個月,因此,問題不大。現時,香港沒有任何兩胎之間相隔時間的標準。

 

提問人:朱太(深水埗)

解答專家:林兆強醫生(婦產科專科醫生)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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